业务咨询
在线客服
返回顶部
400-070-1617
联系我们
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《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2020年版)》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 |  2024-09-13
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《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2020年版)》《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2020年版)》《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2020年版)》的公告

2020年第44号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经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协商一致,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《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2020年版)》《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2020年版)》《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2020年版)》,现予印发,自公告之日起施行。

市场监管总局

20201016日

附件:《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2020年版)》《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2020年版)》《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2020年版)》

服务热线
400-070-1617
联系我们
电话:010-64755365 / 400-070-1617
邮箱:xlzk@xlzk.com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中心T1B座1811
小蓝中康订阅号
小蓝中康服务号
Copyright © 2024 小蓝中康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, All Rights Reserved   京ICP备2024077077号-1
隐私政策  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