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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保健食品备案申请人权利和义务

2024-10-21

(一)依据《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(试行)》、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,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:1.依法取得备案的平等权利;2.对行政机关实施备案,享有陈诉权、申辩权;


(二)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:1.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;2.依法开展取得备案的活动;3.如实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。


(三)申请人应当履行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规定的相应义务。


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(samr.gov.c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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