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咨询
在线客服
返回顶部
400-070-1617
联系我们

“双无”保健食品集中换证 五、具体要求(六)保健功能声称调整

2024-11-07

1. 仅涉及调整保健功能声称表述的,按照《关于发布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(2023 年版)〉及配套文件的公告》要求,调整保健功能声称表述以及适宜人群范围。

2. 产品功能声称未在保健功能目录范围内的,注册人可按照《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在充分研发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调整保健功能建议,申请新的保健功能或规范为目录内保健功能。

(七)生产工艺、产品技术要求

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

集中换证业务咨询热线400-070-1617

服务热线
400-070-1617
联系我们
电话:010-64755365 / 400-070-1617
邮箱:xlzk@xlzk.com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中心T1B座1811
小蓝中康订阅号
小蓝中康服务号
Copyright © 2024 小蓝中康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, All Rights Reserved   京ICP备2024077077号-1
隐私政策  网站地图